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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规则
易物流交易中心(出口集装箱)交易分则(第二版)

  第一条 本交易分则以易物流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为本中心)的《易物流电子交易中心交易规则》为基础,遵循《易物流电子交易中心交易规则》对交易及会员等内容的定义,结合出口集装箱的现货贸易惯例,制定本交易分则(以下简称为本交易分则)。

交易产品

  第二条 出口集装箱交易产品的定义注释:指经本中心认定,在本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中注册登记,在本中心相关规定下,以出口集装箱物流服务为产品进行交易并用于交收。

  第三条 出口集装箱运输货物的范围标准:出口型普通货物(国家严令禁止出口货物;动植物,危险类,液气化类除外),及本中心认定的其他产品。

  第四条 出口集装箱运输货物的质量标准:正规合法的出口型普通货物,通过中国质量检验总局的检验,经中国海关正式注册和审批。在交收服务流程中,本中心要求买方会员具有相关资格并能提供相应国家规定文件。

  第五条 出口集装箱运输货物的包装标准:适合出口集装箱装卸标准的出口型普通货物。本中心暂时规定所有的交易产品只适合20GP、40GP、40HQ(三种出口集装箱标准)。任何超高,超宽,超长,或其他特殊装卸要求的出口型普通货物除外,及本中心认定的其他产品。

  第六条 出口集装箱运输的区域标准:CY-CY 的物流服务条款,也即为站场到站场的物流服务区域,即为港口到港口的物流服务区域等。

  第七条 出口集装箱运输的单证标准:出货方会员有权选择“船东提单或货运代理提单”(只有这两种提单类型),揽货方会员要根据出货方会员的要求并满足其要求。及本中心认定的其他标准。
  出口集装箱交易合同编码:由四部分组成,从左到右,第一部分:2位表示物流模式代码,第二部分:2位表示起运点或线路起点,2位表示到达点或线路终点,第三部分:1位表示航线、路线序列号,第四部分:1位表示规格单位。

物流模式 模式代码 单位
出口集装箱 OC A-40GP
B-40HQ
C-20GP

交易

  第八条 以美元为报价货币;交易单位包括3种,40GP柜、40HQ柜或20GP柜;报价单位包括3种,美元/40GP柜、美元/40HQ柜或美元/20GP柜,具体以本中心交易产品公告为准。

  第九条 每笔交易的订货数量必须是整数,单笔交易最大订货数量为100×交易单位,会员单个合同最大订货数量为500×交易单位。

  第十条 本中心不预收交易保证金第十条 在合同签订时,交易双方认可以合同总额的5%作为合同违约金,现本中心不预收履约保证金。

  第十一条 免交易手续费。

交收

  第十二条 交收完成标准:在规定时间内,买方会员自行或与卖方会员配合,完成出口货物顺利交付于卖方会员指定的站场或码头,并完成相应正规出口报批手续;卖方会员在买方会员完成相应交收服务前提下,保证买方会员的出口货物,安全无损的离开站场或码头。

  第十三条 交收时间标准:在交收起始日的第一天起,买方会员在8天内(包括第8天,正常周末视为有效时间;其他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完成相应的交收服务;卖方会员在14天内(包括第14天,正常周末视为有效时间;其他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完成相应交收服务。

  第十四条 交收手续费:如果选择本中心指定的交收第三方监督单位的提供的交收监管服务,将对交易双方收取合同额的0.1%交收手续费,具体费用按照本中心具体交易产品公告为准;其他方式交收全免交收手续费。

  第十五条 交收溢短标准:±20%×合同单位数量,只取个位数以上单位数量为标准,小数点后的数字都采用“1进制”。交收溢短小于±20%×合同单位数量,可视为合理履约。关于交收溢短标准,具体以本中心交易产品公告为准。

  第十六条 交收服务流程:主要分为两阶段。在这两阶段过程中,传真件或复印件都具有法律效应。本中心并且要求买卖方会员在任何文件或单证来往中,请注明交易合同编码和加盖公司公章。

  第十七条 在交收起始日后3天内(包括第3天,正常周末视为有效时间;其他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买方会员被要求根据交易合同的细节填写定舱单(或托运单), 传真其文件于卖方会员和本中心,并确认对方收到;卖方会员同时被要求根据交易合同的细节,将相应的S/O(SHIPPING ORDER)传真于买方会员和本中心,并确认对方收到。

  第十八条 在交收起始日后8天内(包括第8天,正常周末视为有效时间;其他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买方会员被要求根据交易合同的细节和卖方会员提供的S/O,将其码头交接单证(或设备交接单证)传真于本中心,并确认对方收到;卖方会员同时被要求根据交易合同的细节和买方会员的定舱单内容,将其提单单证(如买方会员要求船东提单,务必提交船东提单正本或船东提单COPY件;如买方会员要求货运代理提单,务必提供船东提单COPY件和货运代理提单正本)传真于本中心,并确认对方收到。

  第十九条 协议交收可以贯穿交收服务的两个阶段。只要买卖方会员同意,并申请和签写《易物流交易中心协议交收》,并且传真或递交于本中心。经本中心批准,买卖方会员可以进入协议交收服务流程。

  第二十条 本中心为配合会员交收工作,规定在交易成交的后第一天(正常周末视为有效时间;其他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内,完成匹配工作并通过本中心的信息发布渠道公开匹配结果的相关信息。如会员没有正确收到,务必与本中心联系。在交易成交的后第一天(正常周末视为有效时间;其他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内,如会员没有任何异议,我们视会员默认收到相应信息。
结算

  第二十一条 本中心的资金出入的货币为人民币。根据行业规律,可依靠本中心系统自行转换,转化为美金进行交易和结算。

  第二十二条 本中心在每个交易日的资金结算中,结算汇率的标准为每个交易日早上八点三十分,由国家外汇管理局颁布的美金汇率为结算汇率。

  本交易分则颁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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